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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名专题简介

诈骗罪包含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等罪名。

  • 利用合同陷阱收取对方当事人违约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日期:2016-09-29 点击:1411次

    利用合同陷阱收取对方当事人违约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合同诈骗罪中的行为人取得财物是依合同(合同是取得财物的合法依据),此时行为人对财物的占有合法,但因其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丧失了继续占有对方财物的权利,至此其占有方转为非法。

  • 合同诈骗罪是否仅限于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日期:2016-09-29 点击:222次

    合同诈骗罪是否仅限于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合同诈骗罪的实质在于行为人违背了诚信义务,并利用对方的诚信,采取欺骗手段使对方财产受到损失。在欺骗对方、取得财产、财产损失三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在保证合同中三方当事人通过两个合同形成较复杂的关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被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有相互的诚信义务自不当言;保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是保证义务关系

  • “借鸡生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日期:2016-09-29 点击:843次

    “借鸡生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见“借鸡生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概而论。在经济生活中,“借鸡生蛋”成功的例子不少,“蛋”生了,“鸡”也还了,两厢情愿。但其风险性也显而易见。如果不想跃入雷池,就必须在“借”时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提供真实的情况,使对方的出借出于自愿,而非被骗借。

  • 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日期:2016-09-20 点击:394次

    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认定贷款欺诈是指因贷款人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采取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而产生的经济纠纷,属于贷款民事欺诈行为。从具体行为方式来看,贷款诈骗罪与贷款民事欺诈行为有许多相似之处,二者均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欺诈行为。

  • 合同诈骗罪之“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收取对方货物或货款之后的,是否影响合同诈骗罪的构成
    日期:2016-09-20 点击:218次

    合同诈骗罪之“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收取对方货物或货款之后的,是否影响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合同诈骗之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产生于签订合同之前,也可以产生于签订合同之后的履行合同过程中,包括收到对方货款、货物之前,以及收到对方货款、货物之后而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之时。

  • 如何计算集资诈骗犯罪的数额
    日期:2016-09-20 点击:320次

    如何计算集资诈骗犯罪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3款规定:“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这句话,可以理解为:被告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是从被害人交付的本金中支取的,所以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邹某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19 点击:574次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邹某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邹某主动投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亦能自愿认罪,属自首,同时积极退赃,取得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均予以采纳。

  •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诈骗罪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19 点击:441次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诈骗罪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韩素云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韩素云大部分退赃,其中一名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的辩解、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对被告人高培发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高培发在与被告人韩素云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为从犯的意见

  • 龚磊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19 点击:702次

    龚磊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龚磊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被告人龚磊当庭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其辩护人关于“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龚磊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其所犯罪行和退赃情况,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被告人廖某甲犯诈骗罪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12 点击:290次

    被告人廖某甲犯诈骗罪刑事判决书根据被告人廖某甲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宣告缓刑。对于被告人廖某甲的辩护人提出“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系初犯,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相符,本院均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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