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包含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等罪名。
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集资诈骗案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必须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最大限度做好追赃挽损工作。追赃挽损工作关系到参与集资的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应当把追赃挽损作为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的重要工作内容。但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往往因非法集资人将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个人挥霍或者不负责任的投资,导致案发时资金链断裂,给追赃挽损带来诸多客观困难。检察机关在追赃挽损中要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做到应追尽追。要注意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依法追究洗钱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从中发现、追缴涉案财物,提升追赃挽损的实际效果。
以亲情关怀、溢价回购手段向老年人集资诈骗案注重把追赃挽损融入认罪认罚工作,根据退赃退赔情况确定从宽幅度。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退赃退赔,是评价其是否真诚认罪认罚的重要因素之一。检察机关对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时,要将追赃挽损工作融入其中,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提出量刑建议时,要把退赃退赔表现、老年人损失挽回情况等作为从宽幅度的重要因素。
遏制涉疫网络诈骗的法律应对近期以来,全国各地进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阶段,借助电信、互联网终端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结合疫情与救助相关事项衍生出新的骗术,不仅加剧了公民个人的财产风险,也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亟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民群众额外的财产损失和风险扩大。
“现金流”模式下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1年《解释》)第四条列举的情形来认定金某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在事实存疑的情况下,只能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不是集资诈骗罪。但无论是起诉还是判决,均认定金某某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而不仅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九个常见疑难问题
不认定集资诈骗罪的十大理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键。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围绕融资项目真实性、资金去向明确性、是否存在个人占有及挥霍等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本期,形辩君从查阅的改变公诉机关指控或二审法院改判的案例出发,归纳出十条不认定集资诈骗罪的理由,分享如下。
双方缔结婚姻本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行为人以结婚收取彩礼为由,虚构事实欺骗被害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将财产进行处分,行为人在获得财产后找各种理由推诿,该行为构成诈骗罪。
如何认定被告人主观方面具有诈骗故意认定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诈骗故意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诈骗罪辩护律师谈集资诈骗罪无罪辩护要点,集资诈骗罪应当如何处罚?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犯罪构成,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需要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有的人可能会以集资为名,来实施诈骗行为,构成犯罪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那么,集资诈骗罪应当如何处罚?
保险诈骗罪的证据规格及地方规定,(1)犯罪预备情况(①诈骗起意的时间;②为诈骗所做的准备;③拟用的诈骗手段;④作案后逃跑、毁灭罪证的方式)。(2)涉案保险具体情况(①具体险种;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情况;③保险单位、投保时间、保险标的、保险旗舰;④保险费及保险金;⑤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⑥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