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刑辩视点
该案应定性为盗窃罪还是诈骗罪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存在明显差别。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如何区分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及民事贷款纠纷往往容易混淆,如何准确地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是案件审理的关键。下面笔者就两罪的区别谈谈自己的认识。
伪造假离婚证共谋骗取拆迁款如何定性,从现实的可能性(主客观一致)来看,无身份者不但可教唆、帮助真正有身份者实行犯罪,而且还可利用有身份者共同实行真正身份犯行为。根据刑法主客观一致认定共犯的定义,不同身份者整体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存在必然联系,应为同一犯罪、性质相同。将黄某单独定罪的观念,片面强调客观行为,割裂主观要件,破坏了主客观一致的定罪原则。
涉民企诈骗类案件须严格入刑标准对于涉民营企业诈骗类案件,除了要考虑客观方面的欺骗行为,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还须重点考虑主观方面的具体情节,主要指非法占有目的。在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当结合案情,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诈骗罪常见31种情形罪与非罪的裁判标准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张明楷教授|深入解读合同诈骗罪的具体行为类型“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是掩盖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想法的欺骗手段,而非表明违法性减少的要素;“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不是完整的独立行为类型,需要结合《刑法》第224条的项前规定以及诈骗罪的构造加以理解和适用;“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的兜底规定并非不明确规定,也非扩张性规定,不需要进行限制解释。
从是否存在“处分行为”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王某构成盗窃罪。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系统漏洞,虽然是采取了欺骗的手段,但被害人移动公司并没有将商城币转移给王某占有的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因此不应构成诈骗罪。王某以不法所有为目的,通过欺诈手段,违反移动公司的意志,将商城币非法转移为自己占有的行为,应当定性为盗窃罪。
利用虚假中奖信息引诱他人网上投注彩票的行为如何定性构成诈骗罪。张某等10人利用虚拟账户制作的虚假的“重庆时时彩”中奖信息截图、广告等,引诱、发展多名会员参与投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其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司法观点、裁判要旨构成诈骗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的资金不能归还,同事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取财该定何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关键在于受害人是否基于错误的认识而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诈骗罪是基于错误的认识,具有处分财产的意识,而盗窃罪以秘密窃取为手段,不需要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也不需要受害人对财物具有处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