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基站诈骗罚款上限拟提高100倍 最高50万元
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案,这意味着,这一修订案将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进程。修订案加大了对非法使用无线电设备等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利用“伪基站”进行电信诈骗等违反条例的行为,罚款上限由此前的5000元,最高拟提高至50万元,提高至100倍。
近两年来,利用伪基站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段翻新、案件频发,业界认为,立法进程的加快将有助于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
罚款上限拟提高100倍
利用“伪基站”进行电信诈骗,一般是利用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等设备,伪装成运营商基站,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向周边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它也是一种非法的无线电设备装置。
《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案中,与利用“伪基站”进行电信诈骗行为相关的监管和处罚,有多条规定。
修订案新增规定,明确对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等行为处罚金额做出具体规定,按违法程度,最低处罚金额为1万元,最高为50万元。
修订案还对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情况新增了处罚规定。修订案中明确,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组建卫星网络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都记者了解到,上述监管和处罚规定,同现行条例相比,力度大大增强。
现行的《无线电管理条例》中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或干扰无线电业务的,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处5000元的罚款。
有打击电信诈骗的工作人员指出,事实上,5000元的罚款额度,违法成本太低,可能还不如一些“不法人员”一天的收入。而也正是因“利益”高昂,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内,借助“伪基站”进行电信诈骗等非法使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违法行为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刚查处完、很快又卷土重来。
“伪基站”明确划为“非法”
修订案除了在监管和打击力度上的增强,对无线电频率使用的门槛也做出进一步的明确。
修订案要求,符合以下五项条件可使用无线电频率:首先要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但是进行无线电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可以使用与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不符的无线电频率。同时还需要有可供分配的无线电频率。第三是要具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且技术方案可行。第四是需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除此之外,还需要确保对依法使用的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这也就意味着,修订案明确把“伪基站”划入了“非法”范围。
公开数据显示,“伪基站”发送大量垃圾短信、钓鱼短信不仅增加了电信诈骗风险,还涉 及 非 法 占 用 频 谱 资 源 。2014年8月,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发布的国内首份伪基站短信治理报告显示,仅在当年二季度,360手机卫士共拦截各类伪基站短信12.38亿条,平均每天拦截1360万条。
对于修订案的上述规定,电信专家付亮也告诉南都,目前“伪基站”是一个门槛较低的常规技术,很多人都能掌握,而且价格便宜,可以支持笔记本电脑、A PP使用,设备本身比较容易制造且使用成本较低。
付亮认为,加强了事前审批、提高使用门槛的做法,将保证在应用过程中随时跟进加强监管。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