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工作人员“虚构优惠政策”诈骗老年人案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张某某系某清洁能源公司网格长,2021年2月至10月间,张某某先后通过伪造公司优惠政策文件、虚构预存燃气费享受优惠政策,伪造工程协议、虚构承揽工程,合伙经营等名义实施诈骗多起,共计骗取钱款人民币69.98万余元,案发前归还9万余元。其中,骗取浴室经营者、辖区八个村包括老年人在内的80多名村民预存的燃气费,共计人民币20.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本案事实和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其他经济损失。
典型意义
被告人张某某系能源公司网格员,本应勤勉履职,但其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公司文件,虚构优惠政策,骗取众多村民预存燃气费,且因多次诈骗老年人被依法从严惩处。该案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进一步提高防骗意识外,也要提醒相关能源公司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重点岗位员工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同时要加强与服务客户的沟通互动,加强政策宣传,尤其是老年客户的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