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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专栏简介

合同诈骗罪

  • 最新、最全被控合同诈骗罪无罪案例裁判要旨(2015-2016版)
    日期:2016-10-13 点击:166次

    最新、最全被控合同诈骗罪无罪案例裁判要旨(2015-2016版)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曾某从事蔬菜批发,与向某甲签订了合同,原审被告人曾某既没有虚构事实,也没有隐瞒真相,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审被告人曾某按照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审被告人曾某与向某甲因辣椒收购的质量、价格发生争议,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原审被告人曾某离开向某甲家,回到湖南省自己家中。

  •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
    日期:2016-10-12 点击:197次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虽然同属诈骗类犯罪,在构成要件上有一定相近之处,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客观方面还是存在诸多不同:一是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但是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而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二是犯罪客体不同

  • 利用合同陷阱收取对方当事人违约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日期:2016-09-29 点击:1275次

    利用合同陷阱收取对方当事人违约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合同诈骗罪中的行为人取得财物是依合同(合同是取得财物的合法依据),此时行为人对财物的占有合法,但因其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丧失了继续占有对方财物的权利,至此其占有方转为非法。

  • 合同诈骗罪是否仅限于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日期:2016-09-29 点击:190次

    合同诈骗罪是否仅限于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合同诈骗罪的实质在于行为人违背了诚信义务,并利用对方的诚信,采取欺骗手段使对方财产受到损失。在欺骗对方、取得财产、财产损失三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在保证合同中三方当事人通过两个合同形成较复杂的关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被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有相互的诚信义务自不当言;保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是保证义务关系

  • 合同诈骗罪之“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收取对方货物或货款之后的,是否影响合同诈骗罪的构成
    日期:2016-09-20 点击:185次

    合同诈骗罪之“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收取对方货物或货款之后的,是否影响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合同诈骗之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产生于签订合同之前,也可以产生于签订合同之后的履行合同过程中,包括收到对方货款、货物之前,以及收到对方货款、货物之后而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之时。

  •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邹某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19 点击:536次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邹某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邹某主动投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亦能自愿认罪,属自首,同时积极退赃,取得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均予以采纳。

  • 邹某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12 点击:111次

    邹某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邹某主动投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亦能自愿认罪,属自首,同时积极退赃,取得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均予以采纳。

  • 高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11 点击:284次

    高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高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代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大部分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退赃款及银行存款,依法返还被害人。对被告人尚未退还的犯罪赃款,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 杨某、李某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09 点击:417次

    杨礼华、李峰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杨某、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合同诈骗罪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09 点击:586次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合同诈骗罪刑事判决书关于指控诈骗范某甲和范某丙的事实。被害人范某甲、范某丙证实是钟某丙提供货物资料和图片给其二人看,其二人看后决定订货;钟某丙告知其二人货物是属于时某公司梁某某的。证人钟某丙证实是梁某某给其的货物资料和图片,梁某某告知其货物是属于时某公司的。范某甲、范某丙以及钟某丙提供的购销合同及所附货物清单证实被告人梁某某确有提供货物资料、图片给钟某丙,钟某丙继而将这些货物资料和图片提供给范某甲和范某丙,二人看过后订货,与钟某丙签订购销合同;同日钟某丙与梁某某签订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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