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即可获刑
9月30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巡视员王玲主持新闻通气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谢开红发布案例并介绍相关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介绍了北京法院审理电信诈骗犯罪的有关情况。近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增长,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电信诈骗犯罪呈现明显非接触性特点,空间跨度大、链条长,行骗手法繁多、群众防不胜防,特别是今年8月以来,山东、广东连续发生学生被诈骗后死亡的案件,影响极其恶劣。
据统计,2013年至今,北京法院共审结各类电信诈骗相关案件59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05人。其中一审案件50件,二审案件9件。在一审案件中,涉及诈骗罪的共有45件390人,涉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共有5件13人,涉及信用卡诈骗罪的共有2件7人,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2件2人,涉及盗窃罪的1件3人,涉及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1件1人。
为坚决遏制电信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北京法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重大意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北京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多次参加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向全市各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通报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打击治理工作整体情况、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就贯彻落实会议内容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具体方案。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北京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打击电信诈骗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商议后完善指定管辖机制,对部分电信诈骗案件集中指定部分法院管辖。海淀区法院由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牵头,成立专班提前介入重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件,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定期与海淀区公安分局专案组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为下一步案件顺利审判做好准备。
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严打击。全市法院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累犯、惯犯、职业犯,突出打击重点。严格执行刑法,有力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加大对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力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对全市法院重大敏感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电信诈骗案件中审查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的标准,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为惩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有力保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案件,在量刑时最多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
四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全市法院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开展打击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震慑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同时,普及防范知识,对社会公众进行提示警醒,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13年,东城区法院、朝阳区法院、海淀区法院分别对公安部重点侦办的涉案被告人共达45人、91人、32人的三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主流媒体均在第一时间进行了集中报道,起到了良好的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效果。朝阳区法院刑一庭法官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栏目,与主持人一道解读了涉短信群发犯罪问题。平谷区法院刑庭法官参与录制电视台防诈骗宣传节目,向市民传授防诈骗技巧,不仅帮助市民识别诈骗手段,同时也有效杜绝不法分子以法院为幌行骗从而影响法院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