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等35人诈骗案—利用被害人破财消灾、辟邪化煞等迷信心理骗取钱款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某某、李某某先后注册成立四川省金银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四川金银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金银岛公司”),设立起名部、测算部、行政部、财务部、技术部等部门,组织多人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通过包装虚假的国学大师,宣传起名、婚姻、风水、运势测算等业务,利用被害人迷信心理,诱骗被害人录入个人信息,由客服人员冒充“大师”等身份,通过话术套取被害人感情、经济、生活等方面信息,虚构能够为其破财消灾、辟邪化煞等,以兜售假冒的“开光法器”、虚假的法事视频等名目,诈骗被害人钱财。自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间,该犯罪集团利用上述方式,诈骗天津市北辰区杨某、北京市昌平区何某某、河北省张家口市王某等全国多个省市130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40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针对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且已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资金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退赔情况,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各被告人十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打击犯罪分子利用部分群众迷信心理,利用网络手段实施新型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金银岛公司”系列案件共涉及被告人130余名,是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利用被害人迷信心理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本案犯罪分子抓住部分群众的迷信心理,形成层级分明的犯罪集团,将诈骗包装为“国学”“运势测算”,并以此兜售所谓的“开光法器”等物品,骗取巨额钱款。不仅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还损害了科学文明的社会环境,应依法予以严惩。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对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的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自觉摒弃、反对迷信思想,不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