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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名专题 >> 合同诈骗罪

虚构工程事实 多次诈骗入囹圄

日期:2023-01-1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虚构工程事实 多次诈骗入囹圄

作者:海安市人民法院 孙洁 张文君,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为了牟利享乐,谎称自己做工程需要建筑材料,多次向他人实施诈骗,最终被人识破,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张某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于2022年2月至6月间,通过多次虚构其做工程需用建筑材料等事实,以口头约定或签订租赁合同等方式向莫某、曹某、刘某、祝某某等人租赁、赊购脚手架、钢管、电线、黄沙等物品,后低价出售给他人,并将所获钱款用于打赏主播、日常消费。

被害人莫某于2022年6月25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虚构工程需要,通过口头约定或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诈骗他人脚手架、电线等财物的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罪被判刑,2020年12月20日刑满释放。

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及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胆敢以违法犯罪的手段来获取钱财,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做生意要提高防范意识,严格审查对方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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