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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专业代理诈骗案刑事辩护案件。咨询电话:13691255677

  • 酒驾顶包骗保未遂 两人犯保险诈骗罪共获刑10年半
    日期:2017-10-29 点击:244次

    酒驾顶包骗保未遂 两人犯保险诈骗罪共获刑10年半.2015年9月29日23时许,被告人汤少强酒后驾驶皖K×××××号奔驰轿车行驶到谢桥镇中心医院门口时,发生撞到树上的单方交通事故,后被告人武新辉听说后赶到现场。应被告人汤少强要求,被告人武新辉拨打110报警电话及保险公司电话,谎称是自己驾驶。2016年1月21日被告人汤少强向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提出保险理赔28万元,因该公司发觉此起事故存在顶包嫌疑及多处疑点,将该案移交人保财险颍上支公司处理。

  • 石家庄:花三万元买了仿品 卖家被判诈骗罪
    日期:2017-10-29 点击:229次

    石家庄:花三万元买了仿品 卖家被判诈骗罪.

  • 律师辩护成功,检察院撤诉,诈骗罪被告人重获自由
    日期:2017-10-27 点击:331次

    律师辩护成功,检察院撤诉,诈骗罪被告人重获自由。综上所述,公诉机关《起诉书》认定陈某福构成诈骗罪,存在诸多疑点。主要犯罪事实不清,关键证据也明显存在瑕疵,定案证据不充分。请贵院能仔细核查有关事实,全面核实有关证据,依法公正地评价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慎重予以处理,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 争议|透支信用卡用于经营活动导致无法归还的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日期:2017-10-27 点击:381次

    争议|透支信用卡用于经营活动导致无法归还的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梁保权、梁博艺两人对透支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第一,两人将透支款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非个人的肆意挥霍。第二,两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但是由于之后的经营不善导致两人无法及时的归还透支款,所以两人的还款能力是因经营不善而丧失的。第三,两人在银行催收透支款时没有更换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或者工作,因此不存在逃避归还透支款的行为。

  • 案例:行为人发送虚假信息诱骗他人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骗取钱款构成诈骗罪
    日期:2017-10-27 点击:399次

    案例:行为人发送虚假信息诱骗他人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骗取钱款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满足以下要件:第一,主体要件,诈骗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第二,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法智在线 | 新疆:“名律师”竟无执业证 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日期:2017-10-27 点击:244次

    法智在线 | 新疆:“名律师”竟无执业证 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目前,假律师案件层出不穷,根本原因还是律师的信息公开度不够,这很容易造成对律师整个行业的不信任。同时,他提醒广大市民,真律师不会做出王禹这样的承诺,如果有律师作出此类承诺,一定要保持警惕。

  • 利用网站发票抽奖漏洞获利120余万元 构成诈骗罪获刑十年六个月
    日期:2017-10-26 点击:233次

    利用网站发票抽奖漏洞获利120余万元 构成诈骗罪获刑十年六个月。本案证据足以证实陈某明知自己不是付款方和发票持有人,未经上述相关权利人员允许,利用他人的发票信息登记在自己所控制的手机号码之下并以此参与抽奖,属于冒充相关权利人员的身份骗取财物,应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诈骗故意,其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

  • 男子冒充胞弟恶意透支信用卡6.5万元 涉诈骗罪
    日期:2017-10-26 点击:151次

    男子冒充胞弟恶意透支信用卡6.5万元 涉诈骗罪。警方受理该案后,对以王二名义申办的信用卡签名与王二本人签名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字迹不相符。另查明该信用卡的消费记录确实并非王二本人消费。同时根据银行和公积金提供的监控和照相信息显示,申请信用卡的人员和领取公积金的人员长得与王二十分相似。警方锁定王二的双胞胎哥哥为嫌疑人,并于2015年8月27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王大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王大被依法逮捕后,普陀检察院向普陀法院提起公诉。

  • 绥德一男子在子洲县诈骗被刑拘!
    日期:2017-10-26 点击:263次

    绥德一男子在子洲县诈骗被刑拘!10月21日,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子洲县“祥和”农贸市场附近,有人冒充移动公司,利用“刮刮乐”的形式搞抽奖活动,每次抽奖金额300元-500元不等,奖品有电磁炉、剃须刀、手机、手表、养生锅等。该所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民警全力追查,经办案民警查证: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979年10月15日生,系绥德县人)分别于10月16日、21日,在子洲县“祥和”农贸市场附近通过“刮刮乐”,骗取受害人薛某人民币300元,骗取受害人殷某人民币550元。

  • 【刑辩实务】​办理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的要点
    日期:2017-10-25 点击:253次

    【刑辩实务】​办理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的要点。最大限度减少投资人的实际损失是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特别是非法集资案件的重要工作。要重视对是否具有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等情节的考察。分支机构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真诚认罪悔罪的,应当依法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其中,对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依法不予刑事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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