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固话批量申请业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公益诉讼案
——利用“空壳公司”营业执照批量申请固话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基本案情】
2022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利用公司营业执照批量申请固话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5件9人,部分案件被告人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受骗群众财产损失560余万元。其中涂某等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通过经营的“崇川区某包子店”执照办理电信固定电话线路16条、利用“贵州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办理联通固定电话线路60条;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利用“南通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办理联通固定电话线路40条;唐某等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利用“海口秀英区某科技工作室”营业执照办理联通固定电话线路60条。诈骗分子通过VOIP设备远程操控上述线路,拨打诈骗电话,更容易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涉案“空壳公司”在实际控制人被判处刑罚后仍然存续经营。
【检察履职】
2023年6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唐某等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发现案件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该院依据级别管辖规定向南通市检察院移送线索。南通市检察院审查发现,全市其他县区还存在同类案件,遂于2023年7月31日决定立案,由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一体化办案组开展初步调查。
办案组先后赴相关运营商调取涉案公司申领固定电话的基础资料,证实营业厅工作人员未按照反诈机制规定对批量安装固话严格审批和现场核查,对异常开办申请仍予以办理,对安装地址与申请地址不一致、明显不合理的安装现场未严格核查;对已装固话异常呼出情形未及时采取措施。在此基础上,办案组通过查阅涉案营业执照的申请材料,查明部分公司属于“空壳公司”,刑事判决后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存在被电信诈骗团伙继续利用的风险。
2023年9月1日,南通市检察院召集市场监管局、工信局、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以及相关运营商进行磋商,对各行政机关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等进行确认,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意见。相关部门均认可查明的案件事实,就整改方向达成共识。9月13日,南通市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管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对“空壳公司”及借用营业执照的行为予以查处,落实公示企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建立常态化行刑数据移送机制,堵塞监管漏洞。9月14日,南通市检察院依法向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由江苏省检察院转送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建议其对涉案电信经营者相关行为进行处理,完善批量申请固话的审批程序、现场核查及异常监控。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南通市场监管局迅速将相关营业执照移交所在地进行撤销登记,组织全市开展“空壳公司”排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约谈了相关运营商负责人,责令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同时督促各运营商对相关工作机制查漏补缺,强化固话开户审核业务,堵塞行业漏洞。
【典型意义】
1.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从前端强化对电信行业的监督治理。境外诈骗分子指挥境内不法人员注册“空壳公司”申办批量固定电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更具迷惑性。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强化固话开户审核。检察机关在依法刑事打击的同时,对未落实上述反诈义务的经营者,可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其依法整改。
2.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构筑防诈反诈协作长效机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强化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检察机关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涉案“空壳公司”,并以个案办理为契机,推动建立常态化行刑数据移送机制,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消除涉案“空壳公司”再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
【检察官提醒】
利用“空壳公司”批量申领固定电话并出租出售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情节严重的,构成诈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政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申请业务、通信行业从业人员办理批量固话申请业务时,要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避免犯罪分子利用监管漏洞实施诈骗。广大民众接到陌生电话时需审慎交流,“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守护好个人信息和“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