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旗下网站 
诈骗罪刑事辩护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电话:13691255677  
 

典型判例

转卖银行卡的沉痛代价

日期:2023-01-0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转卖银行卡的沉痛代价

作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顾军红 赫梦琳,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申领一张新的银行卡,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至银行柜台,即可免费快速办理,这也引得一些心思不纯的人,靠转卖银行卡牟利。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转卖银行卡的案件。

2020年8月,白某在网吧认识了外号叫老王的男子,老王告诉白某自己是从事买卖银行卡生意的,并问白某要不要一起做。白某虽然知道老王买卖的银行卡会被用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但是想着可以借此赚钱,白某还是答应了。白某先是自己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并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卖给了老王,后来便跟着老王干起了买卖银行卡的生意。

到了10月份,老王又联系了徐某。徐某跟白某的情况相似,虽然明知银行卡会被犯罪分子用来进行犯罪活动,但是为了赚钱,还是决定将其所有的两张银行卡卖给老王。白某先是帮助徐某至银行柜台办理了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的变更,然后给了徐某1000元,便取走了徐某的银行卡。经公安机关侦查,这两张银行卡后被他人用于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支付结算金额达3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账户,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白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依法判处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买卖银行卡看似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便能获得收入,但这一张张小小的银行卡,葬送的是贪小利者们难以重来的人生。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3G手机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