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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判例

“会玩”游戏搭识女性 “借款”名义巧骗百万

日期:2022-12-28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会玩”游戏搭识女性 “借款”名义巧骗百万

作者:海安市人民法院 沈星杏 孙洁,本文仅供学习交流,如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海安一女子在网络游戏中结识“某公司股东”,竟借出上百万元人民币。近日,随着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送达,这起诈骗案落下帷幕,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20年11月,郭某在“会玩”游戏APP上搭识小敏(化名)。其后,郭某故意隐瞒自己在外欠有大笔债务的事实,“摇身一变”成为某国际贸易公司股东,编造公司缴纳关税、招待客户、交关口隔离押金等虚假事由,向小敏“借款”。为使小敏相信,郭某利用自己注册的多个微信号冒充公司财务、领导身份和其聊天。据统计,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月3日间,郭某以上述方式合计骗得小敏人民币共计115万余元,所得款项被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偿还高利贷等。

2021年1月6日,小敏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致案发,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同年2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经询问,郭某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他人钱款的事实。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系多次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挥霍诈骗财物,致使诈骗财物无法返还,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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