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旗下网站 
诈骗罪刑事辩护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电话:13691255677  
 

典型判例

作案190起,三名男子“人碰瓷狗”诈骗获刑

日期:2023-01-0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作案190起,三名男子“人碰瓷狗”诈骗获刑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淑臣 姚伟,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家住江苏宝应县的刘某华、熊某利、徐某春,均是无业游民,在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间,三人单独或共同在河南、安徽、山东、河北、江苏、浙江等地,盯上了没栓狗链的宠物狗,以被狗咬需要打血清、疫苗为由,向狗的主人索要钱款。2021年2月23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对这起“人碰瓷狗”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熊某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徐某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责令三名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华在2017年2月的一天,在河边散步时被一条宠物狗咬伤,遛狗人带其去医院治疗,医生看刘某伤口出血,为其注射了血清和狂犬疫苗,并告知在一个月内要完成四针狂犬疫苗。因遛狗人工作较忙,便与刘某华商量,直接给2500元钱作为后续的防疫费用。不料这次被狗咬的经历竟然成了刘某华“碰瓷”的伎俩。当年4月份,他在路上转悠时,发现一名女子遛狗没栓狗绳子,便走到狗旁边,趁人不注意将自己的伤口用剃须刀再次划开,谎称被狗咬伤了需要打狂犬疫苗。该女子一看刘某华手上确实有伤表示愿意赔偿,当场支付了2000元的“赔偿款”。随后,刘某华用同样的方法诈骗得逞8起,并将自己向狗“碰瓷”的故事说给朋友听。熊某利和徐某春二人觉得这方法来钱快,决定与刘某华合作,三人一起做起了“碰瓷”生意。最终,他们的诈骗表演在淮安被一名女子识破。庭审中,三人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间,被告人刘某华、熊某利、徐某春单独或共同在九省四十多个城市流窜作案,用刀片割手虚构被狗咬的事实,以需要打血清、疫苗为由,骗取众多被害人钱款,其中被告人刘某华参与作案101次,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67800元,被告人熊某利参与作案88次,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41650元,被告人徐某春参与作案49次,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87058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华、熊某利、徐某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各被告人的各项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3G手机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