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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日期:2019-03-07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38次 [字体: ] 背景色: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答:近几年传销行为越来越多,国家对于非法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在逐渐加大,并且我国《刑法》之中对于非法传销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可以得知,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组织领导传销罪所打击的犯罪主体是领导者和组织者,而不是参加者。因为众所周知,传销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越来越多人参加缴纳入会费的方式来使得上层传销者获益,犯罪所得主要集中在组织领导者手中,参加者实际也是受害者。因而,此罪的犯罪主体是组织者和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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