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交警涉嫌参与诈骗保险理赔金案件一审开庭
1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北大队交通事故科的交警孙某某,因涉嫌滥用职权和诈骗罪站在被告席上,等待法律的审判。与他一同出现在被告席的,还有涉嫌共同参与保险诈骗的4名同伙史某某、代某某、贺某某和马某某。该案由青岛市市南区反渎局侦查终结,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将择日宣判。
根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某与宋某某等人实施的20起犯罪事实构成滥用职权罪。孙某某对宋、隋等人利用借来的车、在修理厂修理的车和套牌车故意制造假事故主观上是明知的,但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听之任之,在事故中认定书中的驾驶员未到场、事后在事故认定书中补签字或者冒名签字、使用大量套牌车制造事故、甚至在没见过驾驶人的驾驶证,仅提供了驾驶证信息的情况下,仍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放纵宋某某等人实施诈骗行为,致使大量的假事故通过孙某某的手洗白,致使保险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孙某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同时,被告人孙某某与史某某等人实施的10起犯罪事实,其中九笔构成诈骗罪,2017年2月27日最后一起事故构成滥用职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综上,孙某某滥用职权罪涉案数额共计149万余元,诈骗罪涉案金额共计24万余元。被告人史某某、代某某、贺某某、马某某的犯罪事实构成诈骗罪。
“保险行业作为朝阳产业正步入蓬勃发展时期,然而与此同时,频频见诸报端的‘保险诈骗’现象,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侵害。”公诉人在庭审中说道:“纵观本案,正是诈骗者史某某等人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勾结交警孙某某,通过孙的渎职行为致使大量的假事故洗白,致使保险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最终造成自己身陷囹圄。这起案件的查办,为交警部门执法办案规范化敲响了警钟,同时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被告人能够对自己的罪行作一次深刻的检讨,争取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