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公布电信网络诈骗十大典型案例
昨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相关情况,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记者列举了其中较典型和有代表性的五大案例,以警醒世人。
据统计,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60件1141人,已审结340件,判处罪犯870人,涉案金额共计15939万余元。通过追缴、退赃等,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237万余元。
案例一
“拍卖公司”售卖回收藏品
骗取钱财近千万
被告人李海龙、赵静璞、王丹、李海红,招聘李海燕、李维燕、刘晓艳、李海丽等9人为“话务员”,并在网上购买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后,由“话务员”以“中国金币总公司”或者“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员工的名义,向全国各地的被害人拨打电话推销所谓的“藏品”,或高价回收被害人自己收藏的藏品,谎称只要被害人购买该公司“藏品”或“回收合同”,就承诺该公司或者是外商随后会以高价收购被害人购买的“藏品”或其手中的藏品。
被害人同意购买“藏品”或“回收合同”后,被告人所在团伙通过顺丰速运货到付款的方式将“藏品”或“回收合同”寄给被害人,由被害人支付购买“藏品”的费用或“回收合同”的保证金。如遇被害人称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全额购买“藏品”时,“话务员”便称自己可以与被害人合伙购买该“藏品”,待公司高价回收“藏品”后,双方平分利益。当被害人收到“藏品”后,其他被告人冒充公司有关部门人员与被害人联系,告知被害人该公司已发现被害人与“话务员”一起购买“藏品”一事,这种行为是公司禁止的,要求被害人补足由“话务员”承担的那部分费用,以证实“话务员”的清白。
被害人同意后,“话务员”再将“补款证明”通过顺丰速运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寄给被害人,由被害人补足购买“藏品”的费用。被害人将钱款支付给顺丰速运公司后,顺丰速运公司按照与李海龙、赵静璞签订的月结协议将钱款打入其预留的银行账户。通过上述方式,李海龙、赵静璞等人骗取他人钱财共计9787428元。
法院认为,李海龙、赵静璞等1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不等刑期。
法官说法
别被高价回收藏品蒙骗
本案是以售卖或者回收藏品为名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近年来,收藏品投资市场较为火热,本案被告人正是抓住了被害人期望通过投资收藏品获取巨额回报的心态,在全国范围内大肆进行电话诈骗。在此,提醒广大收藏爱好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藏品,切勿被高额回报所蒙蔽,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圈套,造成自身经济损失。
案例二
诱骗“苹果粉”低价抢手机
192人被骗近30万元
2016年7月至9月初,印冲先后邀约伍林、印保宇和陈文锋、徐淦、夏新龙、邵伟鹏(四人均另案处理)实施诈骗。印冲将上述人员分成两组,伍林、陈文锋、邵伟鹏一组,印保宇跟着夏新龙、徐淦学习诈骗技巧分在另一组。印冲一伙人先后租住仙桃市富迪三友学府公寓、城市便捷酒店等酒店,由伍林、陈文锋、徐淦、夏新龙、邵伟鹏、印保宇使用苹果笔记本电脑上网登录QQ聊天工具,发布虚假信息诱骗“苹果粉”低价抢购苹果手机,骗取的钱财由印冲与伍林、印保宇、陈文锋、徐淦、夏新龙、邵伟鹏按比例分成。
据涉案人员到案后交代,骗取被害人钱财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骗取被害人支付158元至418元不等的苹果手机购买价款;第二步骗取被害人支付450元激活安装费;第三步骗取被害人支付1000元所谓审核费用;第四步骗取被害人支付3000元审核退款费;第五步骗取被害人支付5000元退款保证金。
若在行骗过程中的任何一个步骤被识破,均在获款后不再与被害人联系。通过上述欺骗手段,被告人一伙骗取吴聪华等192名被害人钱财共计298733元。
法院认为,印冲、伍林、印保宇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四年半等不等有期徒刑。
法官说法
警惕低价抢购或中奖信息
本案被告人通过QQ聊天工具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诱骗他人低价抢购苹果手机,然后以各种名义分次骗取被害人钱财,主要利用了部分群众贪图便宜的心理,从而使被害人疏于防范。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上网购物时需小心谨慎,不要轻信低价抢购及中奖等欺骗信息,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案例三
发语音信息“钓鱼”
再冒充邮局社保人员诈骗
中国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在菲律宾共和国安吉利斯市等地,租用房屋、架设VOIP电信线路,招募中国台湾籍、大陆籍,菲律宾籍人员,利用VOIP系统向中国大陆电信用户发起自动语音群呼,播放诸如“有邮件没有领取”等语音信息,诱使接听人按键回拨电话,然后由电脑技术员随机分配给“一线话务员”接听电话,冒充邮局、社保等部门工作人员以“查询挂号信、医保欠费”等为由,骗取被害人详细身份信息并记录后交给冒充公安、检察人员的“二线、三线话务员”继续实施诈骗,采取谎称被害人涉嫌违法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诱骗被害人将款项转入指定的“安全账号”或者进行“资金比对”等方式,组织针对中国大陆民众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骗取被害人钱财。
王胜、熊伟先后加入上述犯罪团伙,充当“一线话务员”,冒充邮局、社保等部门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详细身份信息,收入为底薪7000元加提成。2014年1月16日,我国公安人员与菲律宾共和国国家警察总局展开联合行动,在安吉利斯市抓获王胜、熊伟等13人,当场查获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等作案工具。经核实,王胜、熊伟参与实施诈骗的涉案金额分别为539400元、474800元。
法院认为,王胜、熊伟及其同伙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官说法
电话语音信息需辨真伪
本案是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外组织实施的以发送诸如“有邮件没有领取”等虚假语音信息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王胜、熊伟受招募参加他人组织的诈骗团伙,通过发送虚假语音信息,而后分别冒充邮局、社保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连环诈骗,社会危害性大。在此,提醒广大民众不要轻信电话语音信息,更不要轻易将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告知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四
被微信“男友”要求垫付
女子被骗两百多万元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杨婕妤通过微信聊天工具与被害人苏蕾相识后,谎称名叫“文毅斌”,系已婚男性微商,并以恋爱为幌子,编造代购化妆品等商品、代理销售、代办签证、出国旅游、赠送礼物和车辆,需由苏蕾先行垫付款项等虚假事由,先后作案36笔,骗取苏蕾共计273.257万元。
其中,2016年5月至6月,杨婕妤以赠送苏蕾玛莎拉蒂轿车但需由其先行垫付款项为由,先后18次通过支付宝转账、银行卡汇款,骗取苏蕾共计95.9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婕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27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婕妤能认罪悔罪,退还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杨婕妤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官说法
网上交友别轻易汇款
本案被告人虽然利用微信聊天、网络支付方式行骗,但诈骗手段仍较为传统,技术含量并不高,之所以能骗得巨额财物,与被害人网络交友不够谨慎有直接关系,直到最终侦破案件,戳穿谎言,被害人才相信已上当受骗。提醒通过网络婚恋交友的人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尤其是涉及经济交往时,不要轻信承诺,更不要轻易汇款。
案例五
假冒网站客服收保证金
骗取37人17万多元
2014年,陈声亮在盛大游戏网站注册了游戏账号,登录账号后,先查找他人出售游戏账号的信息,后与游戏账号出售者在网上洽谈交易事宜,并骗取他人信任。
与此同时,陈声亮在盛大游戏网站复制用于支付款项的二维码,假冒“5173”网站客服,以出售游戏账号需交纳保证金为由,欺骗出售者扫描二维码后,向其支付保证金,后又以交易超时等各种理由,诱骗他人继续支付钱款。2014年12月至2016年5月,陈声亮通过上述方式骗取37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73995.10元。
法院认为,陈声亮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说法
游戏玩家网上交易要谨慎
伴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围绕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也趋于活跃。提醒广大游戏玩家在进行网上交易时,需格外谨慎,不要轻信所谓的客服人员,更不要轻易进行“保证金”支付等财产操作,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