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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名专题 >> 有价证券诈骗罪

司法解释:有价证券诈骗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日期:2016-06-28 来源:诈骗罪刑事辩护第一网 作者:诈骗罪刑事辩护第一网 阅读:187次 [字体: ] 背景色:        

司法解释:有价证券诈骗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四十七、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197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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