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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聊天的真的是“她”吗

日期:2023-01-12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跟我聊天的真的是“她”吗?

作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王文州,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网恋”是互联网时代新型的恋爱模式,但“奔现”之前,交往双方对彼此情况的了解仅限于彼此口中的“自己”。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通过网络交往实施的诈骗案。

小武和丹丹是朋友,一次看到丹丹发的朋友圈中有一个长得漂亮的女生同事小木,小武就让丹丹当“红娘”将小木介绍给他,丹丹明知小木有老公孩子,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一天,丹丹带上自己的老公和小武,联系小木说过来一起坐坐,但并没有说明是想将小木介绍给小武,小木过来坐了几分钟之后就离开了。小武之后一直让丹丹把小木介绍给他,于是丹丹自己用微信注册了一个小号,微信名“小木”,用“小木”的身份与小武聊天培养感情并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之后,此“小木”以缴纳社保、父亲的工厂交税、母亲生病、母亲去世、缺少生活费等事由向小武借钱、要钱,小武也尽自己所能满足“小木”,断断续续给了将近三万元。在小武三番五次要求见面被拒之后,小武起了疑心,找到真正的小木了解情况,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丹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类型,而其中最主要的诈骗方式是以“交往”名义的骗财,如“李代桃僵”、“以男充女”或“假感情”等。广大市民应谨慎对待网络交友,特别是遇到借钱、给钱等情况更需慎重,以免人财两空。(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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