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里自称钱丢了开口借钱 男子被判诈骗罪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我来北京出差钱包丢了,能借我点钱买火车票吗?回去马上还。”以这样的借口,骗子王某某先后从好心人手里骗到钱后,就将好心人拉黑。
2月27日记者获悉,东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说每次诈骗都选择单身的年轻女性,因为年轻女性涉世未深,比较容易相信人。
现年27岁的王某是安徽省人,案发前来北京打工。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至8月间,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在本市地铁线路内,以谎称自己钱包丢失需要借钱购买车票及就餐、打车的方式,通过现金借款、微信或支付宝转账骗取被害人李某某等人钱款共计5360元。2017年9月21日,王某被抓获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的指控,王某表示属实,并称自愿认罪。
王某说他和同伙每次作案前都穿上干净的衣服,让人看上去像是公务员。然后专门选择单身一人的年轻女性上前请求帮个忙,内容也是基本一致,都是自称来北京出差,钱包不慎丢失,因为着急回老家,所以想借点钱买火车票,回去就能还上。
“为何选择女性”法官问,“主要是年轻女性涉世未深,比较容易相信我们说的话。愿意帮助我们。”王某说,一旦被害人同意借钱之后,他们还会面露难色,以打车、吃饭、补办临时身份证等接口再借多一些钱。“如果被害人说没带现金,我就会拿出手机让对方用支付宝、微信加个好友转账,借到钱后,我们会千恩万谢,手机号码认真留好,再三保证回到家马上还钱。可是还没等还钱,我们再次打电话说不好意思,又出现了新情况,还得借钱。”王某说。
据悉,面对这些满脸愁容、不知所措的外乡人,很多热心人伸出了援助之手,纷纷慷慨解囊,最少的给几百,最多的则达数千。
王某说拿到钱后几天,他们就会将被害人的号码拉黑,这个时候被害人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赶紧到派出所报案。
在法庭上,王某说自己知道错了,愿意还钱。
东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犯诈骗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最终做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