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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冒充公司老总诈骗 烟台公安发布反诈骗案例

日期:2018-03-01 来源:诈骗罪律师网 作者:诈骗罪辩护律师 阅读:319次 [字体: ] 背景色:        

谨防冒充公司老总诈骗 烟台公安发布反诈骗案例
  
胶东在线2月28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缪康杰 张洁)28日,烟台市公安局发布两起反诈骗案例,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类似事件切莫上当。
  
冒充公司老总类诈骗
  
2017年12月18日,烟台福山区某实业有限公司出纳人员徐某凌晨发现QQ号被其公司会计张某拉到一QQ聊天组内,该QQ聊天组里有其公司“王总”、办公室“赵主任”以及会计张某。上班后,与徐某同办公室的会计张某突然告诉徐某说“QQ聊天组里‘王总’给你发了一条消息,你看一下。”
  
徐某点开QQ之后,看到“王总”发的一条消息,称马上支付某贸易有限公司的保证金80万,“赵主任”核对好付款信息后发给你。(由于当时王总与赵主任外出不在公司,所以徐某对该笔保证金信以为真。)随后,“赵主任”发来了一条消息称核对已完成,并发了一张该贸易有限公司的收款信息(开户行名称、开户人姓名、银行账号)。当日上午,徐某向该银行帐号成功转账80万,并在QQ聊天组内回复转账成功。几日后,徐某找到出差回来的赵主任补办手续时,才发现自己被骗。
  
案件发生后,福山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在市反诈骗中心大力支持下,福山反诈骗中心民警赶赴广州珠海、河北邯郸等地开展抓捕工作,近日,办案民警分别在珠海拱北边检口岸、河北邯郸等地将犯罪嫌疑人龚某艳、张某松、吴某辉和唐某利四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凡通过QQ、微信、钉钉等通讯工具要求转账的,一定要当面或电话向本人核实;对于主动添加好友的,要仔细核实身份,必要时先电话确认再添加好友;定期清理QQ、微信等通讯工具好友,主要清理长期不说话但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僵尸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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