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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刷单返现”圈套骗钱 男子犯诈骗罪获刑

日期:2018-01-15 来源:诈骗罪律师网 作者:诈骗罪辩护律师 阅读:245次 [字体: ] 背景色:        

设“刷单返现”圈套骗钱 男子犯诈骗罪获刑

近年来,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为了骗钱,来自江苏的李某某以网络“刷单返现金”的名义四处圈钱。日前,他因犯诈骗罪,被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网络刷单,是网络店家为了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店铺的信誉而采取的一种作弊行为。

李某某26岁,江苏人。去年4月,囊中羞涩的他打起了“网络刷单”的歪主意。

去年4月8日,李某某通过建立微信刷单群,招揽“刷手”入群,声称:在淘宝网购买峨眉山景区门票可以返现金。

随后,被害人王某、武某某、陶某某、李某以180元每张的价格,在网络平台上购买峨眉山景区门票,并将订单信息截图发给李某某,李某某通过截图获取了取票验证码,并将验证码销售给姜某,以此方式诈骗王某1850元,武某某540元,陶某某1850元,李某540元,合计4780元。

日前,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李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某某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及缴纳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根据李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李某某的违法所得4780元责令退赔,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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