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例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宣判
南昌3月23日电(记者 邓洪海)3月23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打防刑事犯罪工作暨赣州‘12·31’团伙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首例通过同型车辆换卡换牌“跑长买短、跑重买轻”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日前宣判,3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5年不等。
据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菲介绍,2016年11月,赣州警方接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报案称,2016年8月,该中心在工作中发现一批重型半挂牵引车经常出现“重车短途、轻车超时”的异常现象,有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嫌疑。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菲介绍情况。熊赳赳 摄
通过侦查,警方梳理出了17个嫌疑车牌,并锁定3辆嫌疑车辆及相关嫌疑人,最终摸清该团伙整套作案流程。2016年12月30日晚,警方根据线索判断该团伙将于当晚再次作案,收网时机出现,赣州警方迅速调集力量开展抓捕,于2016年12月31日凌晨,将3名正在实施偷逃高速通行费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在嫌疑车上查获假车牌及账本。
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团伙于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31日共计偷逃高速通行费30余次。2018年2月29日,3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5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