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刑考验期内诈骗400万获刑十六年
正义网潍坊1月11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黄腾腾)37岁的朱某,曾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0年9月被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在缓刑考验期,发现被告人朱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2018年1月5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被告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7万元。同时被告朱某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发还各被害人。
诈骗老板四百万
2009年,被告人朱某通过自己的父亲结识了潍坊某盐业公司的王老板。当时的朱某只是一个搞工业盐运输的中间商,见这位王总财力雄厚,于是产生想要诈骗的想法。
2009年9月份的一天,朱某联系到王老板,谎称自己的姐夫是齐鲁石化化验室主任王某,负责对工业盐的化验,不合格的盐只要自己跟姐夫说一声,摇身一变就能成合格品。正愁销路的王老板一听,对这位刚认识不久的中间商刮目相看,心想如果能依靠朱某的关系和齐鲁石化做起生意,那今后一定“钱”途无量。
几天后,朱某带着自己所谓的“姐夫”王某前来拜访王老板,实际上这位“姐夫”是朱某请来的托儿,王某只是齐鲁石化氯碱厂的一名普通装卸工。饭桌上,王老板问了王某很多关于齐鲁石化收购工业盐的问题,这对于常年在齐鲁石化干装卸的王某来说简直是了如指掌。见王某对答如流,王老板对朱某更加信任。就这样王老板和朱某口头约定,由朱某负责将王某公司的工业盐销售到齐鲁石化,王老板提供资金,赚得的利润朱某可以分得10%。
本以为是赚钱买卖,谁曾想却掉入骗子早已设置好的陷阱,和朱某的合作成了王老板的一场噩梦。合作伊始,朱某总是以付车皮费、汽运费、过磅费等名义从王老板公司领取钱款。转眼两个月,王老板公司就为朱某支出200多万元,但却迟迟没有钱打到公司的账面上,王老板产生了疑惑,为什么钱只出不进,为什么跟大公司做生意连合同都没有。
为了消除王老板疑惑,朱某偷偷去潍坊小商品城一刻章店私刻了一枚齐鲁石化公司的公章,并制作一系列假的齐鲁石化公司发货通知、预付款通知、结算通知等单据。同时,朱某将从王老板处骗来的钱又以齐鲁石化的名义,陆陆续续向王老板的公司回款。看到盖有公章的单据,账户中钱也终于有进,王老板心中的怀疑彻底解除,而怀疑被解除后剩下的便是确信,一步步坠入陷阱深渊。
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12月份,朱某前后以支付购盐款、购盐计划款、过磅单、运费、业务费等名义分39笔骗取王老板公司资金928万余元,除去回款528万元,造成王老板净损失400万余元。巨大的经济漏洞,导致王老板的盐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最终倒闭,员工工资至今拖欠。朱某骗到钱后便逃之夭夭,将骗取的资金用于个人在潍城法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缴纳税款、罚金,及归还债务和用于个人消费等。
诈骗邻居四万元
这个朱某不但骗企业老板,就连自己的邻居骗起来也不含糊。2016年,被告朱某在淄博张店区租房居住期间,化名朱海洋对邻居张某夫妻进行诈骗。朱某谎称自己和张店区一燃气公司孟总合作做生意,孟总新成立了一家名为“光睿置业”的房地产公司,朱某欺骗邻居张某说自己可以介绍张某到该房地产公司干总经理助理。张某一听很是高兴,以为自己遇到了贵人,于是从原工作单位辞职跟被告朱某干。
为更好“编织”自己的骗局,被告人朱某特意注册一个名为“光睿置业”的微信号,谎称这就是孟总的微信,推荐给张某夫妇,方便与张某夫妇进行交流。而实际上这个微信号都是朱某在背后操作,那个所谓的孟总朱某也并不认识。
朱某骗钱的招数可谓是花样百出,每次都能以不同的理由骗钱得手。2016年4月,朱某以入股孟总油品生意,挣钱后分给张某夫妻2.5万元的利润为名,骗取张某2万元现金。随后,朱某以低价出售给张某夫妇孟总开发的香榭居楼盘一套住房为由,骗取张某夫妻1万元。6月份,朱某称因孟总开发楼盘,需要投资安装护栏的名义骗取张某夫妇1万元。8月份,朱某以在宁夏有批煤需要筹集运费将煤运出来销售的名义,骗取张某夫妻1.47万元。9月份,朱某又以帮着张某从威海海关购买查扣走私摩托车的名义骗取张某夫妻6500元。
羊毛出在羊身上。为了将骗局做真,被告朱某故技重施,逢年过节,朱某便以孟总的名义将骗来的一部分钱通过红包、购物卡的形式返还给张某。此外,朱某还谎称自己买彩票中奖,一次给了张某妻子3000元。前前后后被告朱某共计诈骗张某夫妇47570元,骗来的钱也均用于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