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旗下网站 
诈骗罪刑事辩护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电话:13691255677  
 

罪名热点

烈士遗孀去世18年 儿子找岳母冒充母亲骗领抚恤金

日期:2018-01-11 来源:诈骗罪律师网 作者:诈骗罪辩护律师 阅读:102次 [字体: ] 背景色:        

烈士遗孀去世18年 儿子找岳母冒充母亲骗领抚恤金

烈士遗孀去世已18年之久,但早就应该停止发放的烈属抚恤金却依旧被人照常领取。近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骗领抚恤金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1979年,钟某的母亲丘某妹因前夫参加红军牺牲,被民政部门评定为烈士家属,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依法享受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

1999年6月19日,丘某妹去世。钟某故意隐瞒母亲去世的消息,不仅未注销母亲的户口,还指使岳母涂某冒充丘某妹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并在民政部门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时,又让岳母涂某冒充丘某妹的身份信息,从而骗取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属抚恤金、90-99周岁高龄津贴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

经核查,钟某骗领的金额共计13.62万元,其中烈属抚恤金12.62万元,骗取的赃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

2017年7月21日,长汀县公安机关接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报警后,依法传唤钟某到案。到案后,钟某主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年7月24日,钟某委托家属全额退清诈骗所得全部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财产13.6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钟某骗取国家优抚金,酌情从重处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退出全部赃款、主动预缴罚金,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目前冒领抚恤金、养老金等现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恶意冒领,采用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养老金;二是主观无恶意,老人死亡或失踪后,不及时申报。因为资格认证有时间差,有部分遗属并不知道养老金还在继续发放,又或者知道养老金继续发放但存在侥幸心理,再被发现后才把钱退回去。在实际生活中,冒领行为以第二种情况居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视情节轻重应分别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违法责任。因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优抚对象、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权益自然终止,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户口等相关手续,切莫恶意冒领、骗领养老金、抚恤金。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3G手机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