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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男扮女装”诈骗网友 重庆一男子被判刑

日期:2017-12-26 来源:诈骗罪律师网 作者:诈骗罪辩护律师 阅读:235次 [字体: ] 背景色:        

微信“男扮女装”诈骗网友 重庆一男子被判刑

新华社重庆12月25日电(记者 柯高阳)重庆一男子冒充女性与网友微信聊天,以网恋为名骗取钱财。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7年3月中旬,王某因无钱使用,萌生了在微信上冒充女性与男性聊天、以“耍朋友”为名骗取钱财的想法。王某登录其微信号,将性别设置为女性,又将头像设置为一女性形象,将昵称更改为“小可爱”。被害人施某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王某为好友,双方便进行微信聊天,并建立起男女朋友关系。同年3月25日至4月1日期间,王某先后以买衣服、买手机、自己看病、母亲住院等借口,骗取施某某钱财共157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157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王某积极退还被害人全部赃款并取得谅解,对王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新华社重庆12月25日电(记者 柯高阳)重庆一男子冒充女性与网友微信聊天,以网恋为名骗取钱财。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7年3月中旬,王某因无钱使用,萌生了在微信上冒充女性与男性聊天、以“耍朋友”为名骗取钱财的想法。王某登录其微信号,将性别设置为女性,又将头像设置为一女性形象,将昵称更改为“小可爱”。被害人施某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王某为好友,双方便进行微信聊天,并建立起男女朋友关系。同年3月25日至4月1日期间,王某先后以买衣服、买手机、自己看病、母亲住院等借口,骗取施某某钱财共157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157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王某积极退还被害人全部赃款并取得谅解,对王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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