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旗下网站 
诈骗罪刑事辩护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电话:13691255677  
 

罪名热点

六男子冒充旅行社和公司员工诈骗 有多人“中招”

日期:2017-12-20 来源:诈骗罪律师网 作者:诈骗罪辩护律师 阅读:234次 [字体: ] 背景色:        

六男子冒充旅行社和公司员工诈骗 有多人“中招”

广西新闻网宾阳12月15日讯(通讯员 邵键锐 庞露)宾阳六名男子以结算旅游费、业务款等名目进行诈骗,近日,宾阳县法院对该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冯某荣、冯某钟、冯某城等六人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万至四十万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出生的冯某荣于2016年9月初开始实施诈骗,后分别伙同冯某钟、冯某城和江某军、江某、杨某臣等人冒充旅行社或公司员工的QQ号码,以支付旅游费、业务款等名目诈骗了赵某、徐某、王某等11名被害人。2016年10月13日,冯某荣、冯某钟、冯某城、江某军、江某、杨某臣等六人在宾阳县武陵镇某村一房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缴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手机、U盾、U盘等物品一批。经核实,该案指控的犯罪事实多达11起,被害人分布八个省份; 冯某荣、冯某钟、冯某城三人犯罪数额为219245元,江某、江某军犯罪数额为89828元,杨某臣的犯罪数额为37420元。

法院认为,六名被告人先后加入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固定场所实施诈骗犯罪,数额巨大。为严肃国法,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认罪态度作出上诉判决。文书送达后,六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六男子冒充旅行社和公司员工诈骗 有多人“中招”

广西新闻网宾阳12月15日讯(通讯员 邵键锐 庞露)宾阳六名男子以结算旅游费、业务款等名目进行诈骗,近日,宾阳县法院对该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冯某荣、冯某钟、冯某城等六人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万至四十万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出生的冯某荣于2016年9月初开始实施诈骗,后分别伙同冯某钟、冯某城和江某军、江某、杨某臣等人冒充旅行社或公司员工的QQ号码,以支付旅游费、业务款等名目诈骗了赵某、徐某、王某等11名被害人。2016年10月13日,冯某荣、冯某钟、冯某城、江某军、江某、杨某臣等六人在宾阳县武陵镇某村一房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缴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手机、U盾、U盘等物品一批。经核实,该案指控的犯罪事实多达11起,被害人分布八个省份; 冯某荣、冯某钟、冯某城三人犯罪数额为219245元,江某、江某军犯罪数额为89828元,杨某臣的犯罪数额为37420元。

法院认为,六名被告人先后加入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固定场所实施诈骗犯罪,数额巨大。为严肃国法,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认罪态度作出上诉判决。文书送达后,六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3G手机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