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千万外逃20年嫌犯被押解回国
法制网讯 记者莫小松 马艳 12月5日下午17点40分,一列动车徐徐驶进南宁火车东站,一名戴黑色头罩的男子,被身穿制服的民警从6号车厢里押解出来……至此, 在公安部“猎狐”专项行动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指挥协调下,广西南宁市公安局组成赴菲律宾工作组在菲律宾移民局的协助下,成功将涉嫌金融诈骗潜逃菲律宾长达20年之久的逃犯潘某生押解回国。
经查,今年73岁的南宁市人潘某生,1997年6月伙同黄某以高额利差为诱饵,冒充广西区民政厅等单位的办事人员,以偷换银行印鉴的方式,将自治区民政厅等单位的存款1620万元转到其个人账户,然后直接提现及转账至福建等地他人账户,并潜逃出境后下落不明。同年9月,南宁市公安局对潘某生涉嫌金融诈骗进行立案侦查,1997年10月将其列为网上逃犯。2017年1月,南宁市检察院批准对其逮捕。
自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猎狐”行动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及南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对潘某生的缉捕工作,多次组织专题研究,紧抓不放。经过大量的工作,2017年2月,获悉犯罪嫌疑人潘某生已潜逃至菲律宾马尼拉市一带,南宁市公安局迅速报请自治区公安厅和公安部“猎狐办”支持与指导并协调部署各警种同步上案,进一步追查潘某生的具体藏匿地点。
2017年10月29日,在公安部“猎狐”专项行动办公室和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派员随公安部工作组赴菲律宾开展追逃工作。在境外,工作组克服发案时间长、案情线索少、嫌疑人几经搬迁行踪不定等困难,在菲律宾有关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锁定了潘某生最新的居住地。2017年11月10日,工作组会同菲律宾移民局,在菲律宾某市一公寓成功将潜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潘某生抓获并于12月5日下午押回南宁。
据潘某生向警方供认,当年黄某告诉他:自治区民政厅等单位有一笔闲置的资金在银行,可以挪用出来使用3至5年,用后再将原来钱数补回去即可,但黄某要求,事成后要潘某生将其中的30%回扣给他。当时也是在南宁开公司做生意却苦于没钱做大生意的潘某生与黄某一拍即合,通过偷换银行印鉴的方式,将自治区民政厅等单位的存款1620万元转到其个人账户。作案后,潘某生出境期间,得知南宁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便一直躲在国外不敢回国。然而,潘某生万万也没有想到,他处心积虑骗得来的巨款,在海外投资中被人骗光。
采访时,潘某生对记者说,潜逃20年来,由于没有合法身份,一直靠打零工或捡拾破烂维持生计,生活十分拮据,加上语言不通,心理压力很大,惶惶不可终日,没过一天好日子,连手机也不敢使用,也不敢与国内的妻子和孩子联系,真是生不如死,有好几次到大使馆门口想自首,又害怕受到法律制裁,最后还是退缩了。
据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刘胜春介绍,民警抓到潘某生时,他感到很惊讶,说“没想到,都过去了20年了,警方还一直在追捕他。”
对于20年前自己的所作所为,潘某生感叹道:“这是自己一生犯下最大的错误,正是这一错误改变了人生,同时也给家人带来灾难性的痛苦”。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公安厅与8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合作,抓回外逃犯罪嫌疑人12名。广西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傅江表示,境外不是避罪的天堂,规劝尚未归案的在逃嫌疑人认清当前形势,摈弃侥幸心理,尽快归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