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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记者诈骗191万 获刑15年被罚15万

日期:2017-12-06 来源:诈骗罪刑事辩护网 作者:诈骗罪辩护律师 阅读:200次 [字体: ] 背景色:        

男子假冒记者诈骗191万 获刑15年被罚15万

[摘要]海南男子董政强假冒记者诈骗案近日在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董政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
  
新华社海口11月28日电 海南男子董政强假冒记者诈骗案近日在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董政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2016年8月,被告人董政强假冒某新闻网站记者,在乐东县抱由、万冲、大安等乡镇谎称其负责扶贫危房改造指标,每户村民缴纳1.5万元人民币押金即可获得一个建房指标;同时可到其联系好的砖厂和水泥店领取价值1.24万元的4万块砖、价值5000元的10吨水泥。
  
董政强还称,建房竣工待其验收后,将退还1.2万元人民币。不少村民信以为真,向被告人缴纳了数额不等的押金。
  
经查,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2月,董政强共骗取村民218人共计191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
  
2017年9月20日,董政强假冒记者诈骗案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并于近日宣判。被告人董政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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