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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一男子赊账1.4万买彩票不还钱 因诈骗罪获刑

日期:2017-11-24 来源:诈骗罪律师网 作者:诈骗罪辩护律师 阅读:266次 [字体: ] 背景色:        

淄博高新区一男子赊账1.4万买彩票不还钱 因诈骗罪获刑

原标题:淄博高新区一男子赊账1.4万买彩票不还钱 因诈骗罪获刑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胡泉 通讯员 闫晓) 一男子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在彩票站赊账购买了14000余元彩票,却一直未中大奖。因无力偿还欠款,便“赖账”。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今年4月,张某来到淄博高新区某彩票站购买彩票,花费了600余元后,见所剩现金不多,即向彩票站老板赵某称之后一起结算,赵某便将店内储备金赊予张某,然而张某却一直未中奖,赵某见状便要求张某先支付部分现金,随后,张某打电话给自己的妻子范某,让其往赵某账户内转账2000元,赵某收到转账后便允许张某继续购买彩票。

张某在彩票站一共购买了17000余元的体育彩票,尚有14000余元未结清。张某无力偿还欠款,便想“赖账”。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随即被抓获并被提起公诉。

淄博高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张某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张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认为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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