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1
冒充干部来“帮忙” 诈骗累犯“二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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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干部来“帮忙” 诈骗累犯“二进宫”

作者:宜兴市人民法院 陆妍,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我朋友多,关系铁,你的事包在我身上!”生活中遇到这样满口打包票的热心朋友,可别光顾着高兴,说不定就是一个等着你上当的陷阱。近日,江苏省宜兴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以认识领导可以帮助解决工龄问题为由诈骗受害人13200元,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张某是一名无业游民,曾谎称能帮他人承接绿化工程骗取财物而被宜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三年二个月,后于2013年刑满释放。2017年上半年,因手头没钱且痴迷赌博,张某又一次动起了歪脑筋。在朋友的介绍下,张某结识了经营古玩店的蒋某,交谈中,张某得知蒋某以前在某单位工作,因少了5年工龄,无法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为此,蒋某一直耿耿于怀。

蒋某既有实力又有需求,正是张某寻找的目标。张某随即谎称自己有人脉关系,能够帮助蒋某解决工龄问题。张某先是自称为部队转业干部,曾在香港创办过公司,自身实力雄厚,而且与机关某领导熟识,帮人办事不在话下。为了获取信任,张某还找来朋友冒充某局副局长,与蒋某一起用餐。期间,张某以需要找关系、打点等各种借口向蒋某索要现金、香烟、白酒等财物,合计价值13200元。

钱和礼都送出去了,提前退休的事却迟迟没有下文,2018年底,多次询问张某未果的蒋某开始产生怀疑,私下联系了之前一同吃饭的那位所谓“副局长”。此时的“副局长”已不想隐瞒,便将张某请自己冒充副局长的事告知了蒋某,蒋某这才知道一切都是骗局,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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