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0
朋友借用了自己的驾驶证后 惹上了“诈骗罪”

朋友借用了自己的驾驶证后 惹上了“诈骗罪”

没有驾驶证的好朋友开着租来的汽车出了车祸,在对方最初随手使用自己的驾驶证处理事故,以搪塞无证驾驶的事实时,因两人长得较为相像,且熟知自己的家庭情况而未被交警发现破绽,讲哥们义气的他便默许事件的发生,并轻信对方能够自己解决好。然而随着被撞者死亡、进入保险理赔,一直到法院开庭审理,就算心里也有担心过,但再也抹不开脸去澄清事件真相,干脆将错就错,与朋友一起玩起“瞒天过海"的把戏。也是自作聪明,有些得意忘形,两人最终被打回原形。

今年6月下旬,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后叶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朋友无证驾驶出车祸

1977年底出生的兰溪人叶某从事来料加工工作,与1982年出生的同乡张某是好朋友,叶某家没人,张某会捧起饭碗随便吃饭。之前叶某按揭买了个小车,并无取得驾证的张某总喜欢不打招呼拿着钥匙就开走,这事引起了叶某妻子的多次反对,但并没有取得实效。后来的日子里,叶某由于还款违约,车子被担保公司扣回。

2015年3月8日,没证却喜欢开车的张某因为无法租车,就想以叶某的名义到租赁公司租辆轿车开,刚好叶某因生意往来也需要用车送料,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到熟悉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叶某的名义租来一辆现代轿车。刚开始几天,叶某生意上业务较多,车子由他开着,到了2015年3月11日晚上7点,想开车的张某找到叶某,和平时一样随便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将车开走,考虑次日叶某需要用车,只说天亮后就开回。哪知当张某驾车经过开发区路段时,因车速过快躲避不及发生交通事故,将骑电动车的老人何某撞翻在地。

事故发生后,张某随即报了警,何某被救护车拉到人民医院救治。交警要求张某出示证件,张某即从轿车前座中间的储物箱里拿出车辆行驶证和叶某的驾驶证给交警。由于张某和叶某二人长相有些想像,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交警把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轿车扣押后,在现场将张某当叶某,告知其先到医院去看一下伤者,下午再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处理。

默认自己驾证被冒用

中午时分,张某找到叶某说了自己驾车撞人的事故,只说被撞的人还清醒,下午去做笔录,事情自己会处理掉的。叶某追问:你没有驾驶证,交警怎么会没有发现的。张某便告知叶某,是将叶某的驾驶证递给交警的,反正交警没有看出来,叶某就没再讲什么。

下午上班时间,张某一个人到事故中队去做笔录。谈话中,张某为了隐瞒自己无证驾驶行为,觉得既然交警没有发现不是自己的驾驶证,便有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冒用叶某的身份进行,由于张某熟知叶某情况,包括身份证号码、妻子名字、家庭情况和住址等均以叶某的身份进行登记。之后又通过叶某,两人一起到租赁公司拿走车辆保险单提供给处理交警,张某一再对叶某说自己会处理好的。

由于何某伤势严重转到浙江省人民医院抢救,后于2015年4月4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的保险公司理赔,张某同样用叶某身份进行。在与死者家属赔付问题上,在事故中队处理民警的主持下,双方经协商,在获得保险公司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的基础上,签订了一份一次性补偿25万元的补偿协议,除掉双方协议认可的垫付部分钱款,张某写了份补偿余额分三年分期付款的欠条,获得对方家属出具的一份谅解书。后在法院审理阶段,张某以缺席判决规避身份查验。在张某看来,这起交通事故就此结案了。

涉嫌诈骗双双被查处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并没有按期履行欠条约定进行还款,甚至更改手机号码逃避债务。2016年11月29日,被害人家属根据之前掌握的地址找到叶某,责问交通事故的事情怎么不处理,叶某回答不知情,说对方弄错了。被害人家属再仔细一看叶某,与之前处理事故时的“叶某"确实不是同一人,便要求叶某一同到交警队把事情讲清楚。此时的叶某也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一起来到了交警队。不过面对交警的询问,叶某除了承认认识张某外,其他一概都说不知情。直到12月19日此事被公安机关立案后,叶某作为嫌疑人被依法讯问时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在张某最初发生交通事故时,叶某轻信被撞人没事的说法,认为在张某掩盖无证驾驶过程中,既然交警没发现驾驶证的破绽,自己又碍于情面,便默认了张某使用自己驾驶证及身份的行为。直到后来事情随着被撞者死亡而发生变化时,仍抱着侥幸心理,面对被害人家属找上门来时以装糊涂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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