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9
广东省公安厅督察总队领导莅临盈科广州考察指导

2016年7月14日,广东省公安厅副督察长、督察总队长兼维权办主任曾湘澜、副处级兼维权办专职副主任黄信年、副科长李之海在原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盈科广州特聘顾问李建军陪同下,来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进行考察指导。盈科广州管委会主任、大案要案法律事务部主任杜玉明、管委会委员、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丁一元、管委会委员、法律风险管理事务部主任贺俊、高级合伙人、保险法律事务部二部主任张亚美以及执行副主任廖小蓉一起接待了来访嘉宾。

曾湘澜督察长一行首先参观了18楼,了解了盈科广州的办公布局和功能划分。随后来到大会议室,就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拟引人律师事务所参与民警维权、构建双方的合作机制等问题举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杜玉明主任首先介绍了盈科广州目前的发展状况。他表示,盈科广州分所在成立的六年时间中借助于盈科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未来,盈科广州将进一步树立自己的专业实力和品牌形象,致力专业化建设,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图为省公安厅副督察长、督察总队长兼维权办主任曾湘澜

在听取了杜玉明主任的介绍后,广东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曾湘澜督察长说明了此一次到访盈科广州的目的。他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也正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执法环境,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情况逐渐增多,民警维权工作迫在眉睫。而为减少公众的质疑,引人第三方尤其是律师的介入显得尤为重要。

广东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维权办黄信年主任说,广东毗邻港澳,同时也是中国的南大门,近年广东每年有近900位民警受到侵害,其中90%以上都为暴力抗法,长期下去对法治社会的建设非常不利。公安机关需要和一个专业、敬业和高品质的律师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探讨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以何种方式切实保证民警的合法权益。

针对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反映的情况,盈科广州杜玉明主任表示,律师与民警同为法律共同体,都希望社会秩序平稳,民警依法执法、民众依法守法。盈科广州愿意贡献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专业和经验与公安厅合作,共同改变执法状态和环境,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盈科广州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从自身出发,结合自身经验,表达了民众和民警有冲突时第三方介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可以减少冲突、增加民众信任,对双方的工作都有促进。

座谈会最后,曾湘澜督察长感谢盈科广州的热情接待和坦诚交流,使本次盈利广州之行收获颇丰,不仅了解了盈科广州的发展情况和专业实力,并达成了进一步合作的共识。省公安厅将抓紧准备和落实,近期将邀请盈科广州的律师到省公安厅再进行进一步的交流,探讨工作机制和合作方法,为未来的长期合作奠定基础。

相关文章阅读